设立内资企业需提供的材料
1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》; 2、全体股东签署的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; 3、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(有限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)、合伙协议(合伙企业提供); 4、验资证明(有限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)、出资权属证明(合伙企业、个人独资企业提供); 5、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(有限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)及身分证复印件; 6、场地使用证明; 7、经营项目中涉及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;由相关部门审批的,须提交相关部门的审批文件或许可证; 8、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(有限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)或自然人身分证复印件; 9、载明有关委派、选举或聘用公司董事、监事、经理的文件及身份证明(有限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); 10、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。
设立外商独资、中外合资、中外合作企业需提供的材料
1、项目建议书、可行性研究报告(投资各方签字盖章)及其批文;合同、章程(投资各方签字盖章)及其批文;(由合资、合作企业提交); 2、外资企业申请表、章程、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文;(由独资企业提交); 3、《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》; 4、由董事长、副董事长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表(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提交); 5、中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如属自然人投资,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;(由合资、合作企业提交); 6、外方商业登记证(如外方系有限公司,同时提交公司注册证书)、银行资信证明;如属个人投资,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、银行存款证明; 7、董事会成员委派书及正副总经理聘请书(须有委派单位签字盖章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、本人相片及本人签字); 8、场地使用证明; 9、项目预审表; 10、企业代码表; 11、国家安全审查申请表(10、11项在办理批准证书时提交)。 12、涉及前置审批的有关文件及经营许可证; 注:1、提交上述文件、证件一式五份。 2、第3、4、7项表到梧州市工商局外资科领取;第5项须经发证机关同意并加盖发证机关印章。 3、办理时限:资料齐备,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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